盧森堡駕駛執照照片規定
官方尺寸與規格
初次申請駕照時,需要一張近期拍攝的正面照片,尺寸為 35×45 公釐[1]。換發時,照片必須印在軟性紙張上、正面拍攝,且頭部高度至少須為 20 公釐[2]。
提交前請用尺測量已列印的照片。
背景與紙張規定
初次申請時,照片必須是近期拍攝的正面照片,尺寸為 35×45 公釐[1]。換發時,照片也必須印在軟性紙張上[2]。公布的頁面未指定背景顏色。
換發時請使用軟性紙張[2]。公布的頁面未說明背景規定。
申請程序與照片來源
請隨申請提交近期照片[1][2]。換發時可在 SNCA 辦事處或 Guichet.lu 接待處拍照[2]。
您可以在提交申請前準備並列印照片。
在家拍攝照片
站在距離相機約 1 至 1.5 公尺處,以免臉部特徵變形。將相機鏡頭調整至與雙眼同高,並面向窗戶取得清晰自然的光線。
請其他人幫忙拍照,讓您能保持自然、端正的姿勢。避免自己拿相機或使用自拍角度,因為近距離會讓鼻子和額頭看起來比例失衡。
列印與準備列印件
以所需的尺寸列印照片。提交前請用尺檢查列印件。
提交前檢查您的照片
若要換發,照片必須列印在軟性紙張上[2]。
公布的頁面未將這些列為遭拒原因,也未指定配件、眼睛或光線規定。
提交前檢查細節
在您寄出或繳交書面資料之前,將已列印的照片放在尺旁邊,檢查每一個邊緣。確保您的臉部特徵清晰銳利,沒有任何像素化或墨水暈染。
提交前請檢查照片是否符合規定的尺寸、姿勢和紙張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