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

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兒童護照照片(35×45 公釐)

規定尺寸:35×45 公釐(1.38×1.77 英吋)。您的照片會在您的裝置上處理。

我們無法確認此文件是否有一個官方照片尺寸,因此工作室使用實用的裁切尺寸。申請前,請向核發該證件的主管機關或組織確認目前的規定。

未選擇照片

從您的手機上傳人像照,或用相機拍攝一張。

尚未選擇照片。

照片規定

  • 尺寸: 35×45 公釐(1.38×1.77 英吋)
  • 頭部大小: 機關未規定
  • 背景: 白色
  • 隱私權: 在您的裝置上處理;不會上傳照片

背景

在您身後加上符合規定的顏色。這會在您的裝置上處理。

此瀏覽器無法將您與背景分離,因此會保留原始背景。請嘗試其他瀏覽器,或在素色的淺色牆壁前拍照。

僅調整光線與色彩 - 官方規定不允許改變您的容貌。

官方規格

官方名稱Putovnica / Пасош Bosne i Hercegovine za maloljetno lice
繳交方式數位上傳
照片尺寸35×45 公釐(1.38×1.77 英吋)
頭部高度(下巴到頭頂)核發機關未規定
背景白色
眼鏡我們無法確認官方規定。最穩妥的做法是取下眼鏡
頭部遮蓋物僅限宗教或醫療原因,且臉部須完全露出
表情嬰兒與幼童不需要中性表情

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兒童護照照片指南

為您孩子的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護照申請準備一張練習照片。簽證照片規定可作為準備裁切指南的參考。

照片尺寸與指引

核發機關未針對兒童護照公布獨立的照片尺寸。35×45 公釐(1.38×1.77 英吋)是參照官方簽證照片規定提供的裁切指南[1]。護照申請由各州內政部、塞族共和國內政部及布爾奇科特區公共登記處受理。居住國外的申請人也可透過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的外交或領事機構申請[2]。

簽證照片規定設定的最大頭部高度為 36 公釐;這是裁切練習影像的指南,而非護照照片要求[1]。

背景與燈光規定

您需要一個淺色、素色的背景,且背景與臉部和頭髮之間要有足夠的對比,以符合標準的官方期望[1]。確保背景與小孩的臉部和頭髮之間有足夠的對比,以便所有特徵都能清晰突顯[1]。避免在小孩身後使用有圖案的牆壁、有紋理的壁紙或深色床單。

請使用明亮且均勻的自然光,避免臉部或頭部後方出現明顯陰影。白天面向窗戶拍攝,是取得自然光的簡單方法。若由他人拍攝,請其站在距離約 1 至 1.5 公尺處,以維持取景穩定、準確。

嬰兒與兒童的規定

未成年人的護照申請由其中一方父母在另一方同意後提出,或由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2]。簽證照片規定指出,照片中只能有兒童一人,且臉部必須完全可見、雙眼睜開[1]。

對於還不會自行坐起的嬰兒,可讓他平躺在地板或床上的素色淺色床單上,並從正上方拍攝。保持相機穩定,讓嬰兒平靜,並確認光線柔和,避免嬰兒瞇眼。

頭部遮蓋物、眼鏡與外觀

簽證照片規定僅基於宗教或醫療原因才允許配戴頭部遮蓋物[1]。如果配戴,必須讓臉部完全可見,從下巴到額頭以及沿著臉部兩側[1]。

簽證照片規定未指定眼鏡或臉部表情的規則。若是練習照片,請確認孩子的眼睛清晰可見,且未被反光遮擋。

申請流程與效期

親自辦理申請時會拍攝生物辨識照片[2]。兒童護照效期依年齡而異[2]:未滿 3 歲者效期為 3 年,3 至 18 歲者效期為 5 年[2]。

核發機關會在親自辦理申請時拍攝生物辨識照片[2]。您可以使用本頁面的工具練習取景,或準備個人用途的副本。

如何在家中準備您的照片

在家拍照需要耐心,尤其是替幼童拍照時。請在明亮窗戶附近、間接日光充足處設置拍攝位置。妥善布置背景,並將相機放在與孩子眼睛同高的位置。

多拍幾張,方便檢查取景並挑選照片。您可以使用本頁工具將選好的影像裁切為 35×45 公釐。完成準備前,請對照官方規定再次確認所有細節。

提交前檢查您的照片

練習拍照時,請確認光線均勻且孩子睜開雙眼。規定要求孩子單獨入鏡,臉部完整可見且雙眼睜開[1]。

其他常見問題可能包括不允許的頭部遮蓋物、鏡框遮住眼睛,或頭部比例不符。預約前仔細檢查影像,有助於及早發現問題,避免在辦事處遇到不必要的麻煩。

常見問題

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兒童護照照片尺寸是多少?

官方未公布單一的官方尺寸。根據簽證規定,35×45 公釐的裁切是常見要求的參考指南[2][1]。請向核發機關確認照片規定。

父母可以和嬰兒一起合照嗎?

不行,照片中必須只有小孩一人,且申請案是由父母或監護人提出[1]。

兒童護照的效期是多久?

未滿 3 歲的兒童護照效期為 3 年,3 歲至 18 歲則為 5 年[2]。

照片中允許戴頭部遮蓋物嗎?

僅基於宗教或醫療原因才允許戴頭部遮蓋物,且臉部必須完全露出[1]。

我要去哪裡遞交護照申請?

您可以透過各州內政部、塞族共和國內政部、布爾奇科特區公共登記處,或國外的外交及領事機構提出申請[2]。

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護照與證件照

嬰幼兒與新生兒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