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屬聖馬丁護照照片規定與指南
遵循精確的尺寸、燈光和姿勢規定,為您的荷屬聖馬丁申請準備一張官方尺寸 35×45 公釐的護照照片。
官方尺寸與版面要求
當您透過聖馬丁戶政事務所申請荷蘭護照時,必須提供符合嚴格官方標準的近期彩色相片[1]。相片的官方尺寸為 35×45 公釐,大約是 1.38×1.77 英吋[1][2]。從下巴底部到頭頂,您的頭部必須測量 26 至 30 公釐[1][2]。您必須直視相機鏡頭,且頭部不得向兩側傾斜[2]。您的肩膀也必須端正並面向前方。
在列印相片版面之前,您可以使用上述工具來取得正確的裁切與比例。
背景與燈光設定
您背後的背景必須是素面、均勻且沒有任何圖案、物件或紋理[1][2]。可接受的背景顏色包括淺灰色、淺藍色或白色,聖馬丁的未成年人護照說明特別提及淺灰色或淡藍色[1][2]。請確保背景牆或臉部的任何部分都沒有投射陰影。
站在距離背景表面約一公尺的地方,以將陰影問題降到最低。面向明亮的窗戶或安排柔和、均勻的照明,讓您的整個臉部都清楚受光,而沒有任何強烈反光或暗斑。
姿勢、表情與頭部遮蓋物
相片規定要求中性表情、閉上嘴巴,以及眼睛直視相機[2]。
眼鏡必須使用清晰鏡片,且不得有反光或陰影,並須讓您的眼睛保持可見[2]。規則允許基於宗教原因或因醫療處置導致落髮時配戴頭部遮蓋物;遮蓋物必須是素面且單一顏色[2]。您的臉部必須保持完全可見[2]。
兒童與嬰幼兒規定
如果您正在為嬰兒或幼兒拍攝護照相片,則適用不同的規定。荷蘭護照相片規則規定,6 歲以下的兒童豁免於數項標準成人要求[2]。這些豁免的兒童不需要保持中性表情、直視相機鏡頭、保持嘴巴閉合、使眼睛水平對齊、保持頭部完全直立,或保持肩膀平直[2]。
如果您在拍照時需要支撐嬰兒,您的手、手臂或任何支撐物件在最後的畫面中絕對不能出現[2]。對於 10 歲及以下的兒童,臉部長度從下巴底部到頭頂可測量 19 至 30 公釐[2]。
準備與列印您的照片
聖馬丁政府要求您提供在申請時拍攝不超過六個月的近期相片[1]。最終影像必須以彩色列印在光滑的相紙上,而非有紋理或霧面的表面[1][2]。避免使用低品質紙張的家用噴墨印表機,這會導致畫素化或模糊。
您可以使用上述工具,輕鬆將正確裁切的相片排版到標準的 4×6 英吋相紙上,然後在當地的相片自助照片列印機列印出來。在造訪機關之前,請務必核實列印尺寸符合確切的公釐要求。
照片遭到拒絕的常見原因
規定明確指出需要無陰影的均勻照明、規定的頭部尺寸、中性表情,以及不傾斜的頭部[2]。在提交相片之前,請檢查這些要點。
如果您配戴粗框眼鏡、有色鏡片或會遮住眼睛的鏡框,戶政事務所可能會拒絕申請[2]。在提交文件之前,請務必對照官方尺寸再次檢查您列印的相片。
常見問題
我的荷屬聖馬丁護照照片可以戴眼鏡嗎?
只有在鏡框不遮擋眼睛且鏡片完全清晰且沒有任何反光或色偏的情況下,您才可以配戴處方眼鏡[2]。
護照照片可以拍多久以前的?
荷屬聖馬丁政府要求您的照片必須是近期的,且必須在申請前六個月內拍攝[1]。
拍照時可以笑嗎?
不行,您必須保持中性表情且嘴巴完全閉上[2]。
嬰兒必須遵守相同的規定嗎?
6 歲以下兒童不需要保持中性表情、閉上嘴巴或直視前方,且 10 歲及以下兒童的臉部長度可以在 19 至 30 公釐之間[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