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您的坦尚尼亞居留證照片
如果您正在申請坦尚尼亞居留證,您需要在申請時提供特定的照片。請使用本指南了解規定並正確準備您的影像。
照片尺寸與申請類別
這些指導方針涵蓋 A、B 和 C 類居留證,並要求護照尺寸與完整尺寸的照片[1][2]。它們並未提供這些照片的尺寸。35×45 公釐的裁切範圍是一個實用的備用尺寸,而不是由審理機關最常要求的已驗證尺寸。
由於確切要求可能會有所不同,您在完成申請前,應一律向核發機關或組織確認偏好的尺寸[1][2]。如果您需要將圖片調整為此常見格式,可以使用上方工具快速裁切照片。
背景與繳交規定
這些指導方針要求護照尺寸與完整尺寸的照片,但未指定其尺寸或背景深淺[1][2]。
指導方針指出,申請人於付款後須前往移民局進行拍照與指紋採集[1]。照片可以列印版與數位版形式繳交。
眼鏡、頭戴物與臉部表情規定
受扶養人與兒童規定
如果您與家人一同搬遷,受扶養人可以列入您的居留證申請中[1][2]。管理多位家庭成員的申請需要仔細處理每一位成員的整套文件。然而,官方指導方針並未說明任何個別的嬰兒照片尺寸或姿態規則[1][2]。
逐步拍攝您的照片
您可以在列印或繳交申請檔案前,先在家中拍攝照片。面對能提供柔和自然光的窗戶,以避免臉部或身後出現強烈陰影。將相機保持在雙眼同高,距離您坐著或站著的位置大約一到一公尺半。
請其他人幫您拍照,不要試圖自拍。以手臂距離拿著手機會改變您的姿勢、傾斜相機角度,並扭曲您的五官。保持雙肩平正、放鬆表情,並直視相機鏡頭。
在 4×6 吋版面上列印您的照片
如果您選擇準備 35×45 公釐的備用照片,可以將多張照片排列在 4×6 英吋的版面上,並在自助照片列印機列印。
指導方針描述了付款後在移民局進行拍照與指紋採集[1]。照片可以列印版與數位版形式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