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脫維亞申根訪客簽證照片規定
遵循官方尺寸與品質規定,準備好您的拉脫維亞申根訪客簽證照片。您可以使用上方工具協助準備照片。
官方尺寸與規格
申請拉脫維亞簽證時,請提交一張尺寸為 35×45 公釐的彩色照片[1]。請檢查您受理駐外機構的檢查表,確認是否有任何額外規定。
從下巴線到髮際線的臉部必須佔照片高度的 70-80%[2]。
背景與光線標準
申請表未指定照片品質、照明或背景規定[1]。請向領事館確認這些細節。
拍攝練習照片時,良好的光線有助於避免背景出現陰影。您可以面向窗戶,利用柔和自然光;也可以請他人幫忙拍照,並與牆面保持一小段距離,以免形成深色輪廓陰影。正式申請照片請遵循領事館目前的指示。
表情與姿勢
規定要求自然、平常、中性表情,且視線必須正視相機[2]。
頭部須保持端正,不可向側邊、上方或下方傾斜。相機應與雙眼同高,並距離您約 1 至 1.5 公尺,讓臉部看起來自然且不變形。
眼鏡與眼睛可見度
我們無法確認是否有關於眼鏡的官方規定。安全起見,請確保雙眼清晰可見,且鏡片上沒有眩光或反光。
鏡框不得遮蓋眼睛的任何部分。不允許配戴厚重深色鏡框或有色鏡片。如果您的眼鏡會產生反光,拍照時請將眼鏡取下。
頭部遮蓋物與兒童規定
除非因宗教原因每天配戴頭部遮蓋物,否則不得配戴;即使配戴,也不得遮住臉部[2]。
申請簽證的兒童也須提供照片,並遵循相同規定;目前未確認嬰兒另有裁切尺寸[1][2]。若要為嬰兒或幼兒拍照,可讓他們躺在淺色素面床單上,或坐在鋪有素白床單的汽車安全座椅上,以拍出清晰、沒有陰影的照片。
列印與提交指引
外交部在必要文件中列出一張尺寸為 35×45 公釐的彩色照片[1]。
您可以使用上方工具將影像裁切為正確的 35×45 公釐尺寸,並排版在標準 4×6 英吋相片紙上。接著,將版面帶到當地商店的自助照片列印機,列印成一般 4×6 英吋照片,再用剪刀或裁紙機小心剪下各張照片。
提交前檢查您的照片
照片規定要求符合指定的臉部比例、中性表情及眼睛可見[2]。請向領事館確認目前的細節。
提交簽證申請前,請對照所有官方規定檢查照片,以避免常見問題並讓申請流程順利進行。
常見問題
我的拉脫維亞簽證照片可以戴眼鏡嗎?
眼鏡僅在特定條件下允許配戴,且您的眼睛必須完全可見,鏡片上不得有任何眩光或反光[2]。
照片要求的頭部高度是多少?
從下巴線到髮際線量測的臉部,必須佔照片高度的 7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