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文森及格瑞那丁

聖文森及格瑞那丁入境簽證照片(50.8×50.8 公釐)

規定尺寸:50.8×50.8 公釐(2×2 英吋)。您的照片會在您的裝置上處理。

未選擇照片

從您的手機上傳人像照,或用相機拍攝一張。

尚未選擇照片。

照片規定

  • 尺寸: 50.8×50.8 公釐(2×2 英吋)
  • 頭部大小: 機關未規定
  • 背景: 白色
  • 隱私權: 在您的裝置上處理;不會上傳照片

背景

在您身後加上符合規定的顏色。這會在您的裝置上處理。

此瀏覽器無法將您與背景分離,因此會保留原始背景。請嘗試其他瀏覽器,或在素色的淺色牆壁前拍照。

僅調整光線與色彩 - 官方規定不允許改變您的容貌。

官方規格

官方名稱Entry Visa
繳交方式紙本照片
照片尺寸50.8×50.8 公釐(2×2 英吋)
頭部高度(下巴到頭頂)核發機關未規定
背景白色
眼鏡我們無法確認官方規定。最穩妥的做法是取下眼鏡
頭部遮蓋物僅限宗教或醫療原因,且臉部須完全露出
表情中性表情,嘴巴閉合,眼睛睜開

聖文森及格瑞那丁入境簽證照片規定

如果您正在申請聖文森及格瑞那丁入境簽證,必須為申請準備特定的實體照片[1][2]。上方的工具可協助您正確裁切與排版照片。

官方尺寸與提交基本事項

來自指定需簽證國家的申請人必須隨申請文件提交兩張證件照[2]。政府訪客網頁與國家安全部規定的官方尺寸為 2×2 英吋,相當於 50.8×50.8 公釐[1][2]。照片必須為近期拍攝,且拍攝時間在過去六個月內[1]。

簽證說明未指定頭部高度尺寸[1][2]。申請時需要填寫表格並檢附相關文件,包含照片[1][2];請依照表格上的指示或部會的規定提交。

背景與燈光指南

政府訪客網頁指定使用白色背景的 2×2 英吋照片[1]。

適當的燈光與背景牆同樣重要。面向大型窗戶,讓明亮的自然光照亮臉部。請勿使用會在眼睛或鼻子下方投下深色陰影的頂燈。

眼鏡與頭部遮蓋物

我們無法確認是否有關於眼鏡的官方規定。如果您配戴眼鏡,請確認鏡片沒有眩光,且雙眼清晰可見。

基於宗教或醫療原因才允許配戴頭部遮蓋物[1][2]。

在家拍攝照片

遵循基本的攝影步驟,就能輕鬆在家拍攝簽證照片。站在距離相機鏡頭約 1 至 1.5 公尺處。請朋友或家人幫您拍照,不要自己手持相機自拍。

拍攝練習照片時,將相機放在接近眼睛高度的位置,並以中性表情看向相機[1][2]。規定的照片尺寸為 50.8×50.8 公釐(2×2 英吋)[1]。

在自助照片列印機列印照片

申請表格表示要附上照片,且簽證條件要求 2 張照片[3][2]。公布的指引未指定 4×6 英吋列印版面。

將檔案帶到可列印一般照片的自助照片列印機。使用標準光面或霧面相紙,將檔案列印成 4×6 英吋照片。之後,使用乾淨的剪刀沿著標記邊緣剪下兩張 2×2 英吋照片。

提交前檢查您的照片

公布的指引指定了照片尺寸與其他申請文件,但未列出照片品質方面的退件規則[1][2]。政府訪客網頁指定使用 2×2 英吋照片[1]。

請勿使用舊照片。請務必記住,您的照片必須是過去六個月內拍攝的,才能符合國家安全部規定[1][2]。

常見問題

申請聖文森及格瑞那丁簽證需要什麼尺寸的照片?

政府要求標準的 2×2 英吋照片,相當於 50.8×50.8 公釐[1][2]。

申請時必須繳交幾張照片?

來自特定需簽證國家的申請人必須繳交兩張護照規格照片[2]。

簽證處接受數位照片上傳嗎?

不接受,入境簽證申請是紙本作業,這表示您必須提供實體列印照片[1][2]。

我應該使用什麼背景顏色?

核發機關指定使用白色背景的 2×2 英吋照片[2]。

照片可以拍多久以前的?

您的照片必須是過去六個月內拍攝的[1]。

聖文森及格瑞那丁護照與證件照

簽證